作者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上诉] 探讨佛板板规之不合理(建议4)
时间Wed Feb 6 20:58:53 2013
※ 引述《happytiger (54068)》之铭言:
: ※ 引述《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之铭言:
: : 所以,你想说的是,若a 是附佛,就可以骂也附佛罗?
: 你先定义付佛是骂人的话 有法院背书 再来讨论 那不过是一个争义词
: 再者 付佛如果是事实就没啥讨稐的空间,对於外道是避之,
: 强奸犯强奸一个人是事实,我说他强奸,难道我在骂他吗?
: 我陈述的是一个事实罢了,又怎会有骂人之嫌
这些话,是在否定之前小组长的公告罗?
你坚持,若认为是事实,就可以指责对方为附佛外道是吗?
请让板主来说这句话吧!
若你不能代表板主说话,那我不奉陪了。
反正到时候,板主又会说:「都他说的,与我无关,我没说过」推得干干净净。
: : 这话你应该对小组长说,并且抗议他不准你们指责他人为附佛。
: : 什麽因为是事实,所以为他人贴上附佛标签没有错,这什麽道理......
: : 要你们拿出具体证据,却只能拿出新闻及网路说法。
: 有法院判决书 可以当证据吗? 正觉得判决书出来,
: 不过要找其他版友要就是了
要法院「判定某某团体非佛教」,有这判决书就可以。
有吗?有吗?拿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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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144.231.100
※ 编辑: thismy 来自: 175.144.231.100 (02/06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