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ppytiger (54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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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上诉] 探讨佛板板规之不合理(建议4)
时间Wed Feb 6 21:07:56 2013
※ 引述《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之铭言:
: ※ 引述《happytiger (54068)》之铭言:
: : 1.小组长的决议就是如此,可详细看公告,我看的文意也是如此
: : 而且小组长也明言不用废除第七条.
: 是吗?
: 那你问问小组长,是不是只要不说他是附佛就好,一样当作"附佛"一样限制他?
: 其他对待方式、包括使用权益等,都把他当作之前的"附佛"那样对待,这样也行?
: 喔...那就太有趣了,一样限制别人,不称对方为附佛,但板规上却当作附佛一样限制。
: 你问小组长这样可以吗?
你的问题 不是我该烦恼的 而且应该是你问 怎会是我问?
: 另外,请板主来表明立场,你应该无权代板主回答。
: : 2.你也知道到没意义,你又在力争什麽? 而何必反问我意义在哪
: 你不会看文意吗?
: 我写"那拿下"附佛"之名,却把他当作"附佛"一样对待,这有什麽意义?"
: 原来你也认同没意义呀?那就不应该这麽做。
: 拿下"附佛"之名,却把他当作"附佛"一样对待
: 换汤不换药,一样把别人当贬意对象的对待,还认同这样做没意义,那你力护
什麽?
人者心动 没有意义 是付佛 不付佛 没有意义 拿掉可少争论是一件好事
不拿掉对我也没差,我力护什麽实没必要你报告,就像你在力护什麽
我也不方便过问
我认为
: : 3.错误类比,卖淫犯法是不争事实,付佛一词是不是违反法律
: : 还有的争论
: 指责对方附佛,是犯了板规耶,先生小姐。
先生 谢谢 还没练葵花宝典
再者 付佛一词我也少用 再来这里是小组板 不是佛教板
佛教板规可不是小组长板规 还是有所分别
别拿明朝的剑来斩清朝的官啊
: : 4.再者把付佛判定外道,就没啥好争论了,难不成基督教板
: : 还要为天主教教徒改板归吗?
: 人家明明就有念经学佛,你判定为外道(其他宗教),然後把他踢出板外?
: 就你一句说了算?
有念经学佛就是佛教 ,这样如此肤浅的陈述你都敢用 我都不敢回
以阁下精明的头脑 怎会说出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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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8.171
※ 编辑: happytiger 来自: 218.166.8.171 (02/06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