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ppytiger (54068)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上诉] 探讨佛板板规之不合理(建议4)
时间Wed Feb 6 21:14:41 2013
※ 引述《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之铭言:
: ※ 引述《happytiger (54068)》之铭言:
: : 你先定义付佛是骂人的话 有法院背书 再来讨论 那不过是一个争义词
: : 再者 付佛如果是事实就没啥讨稐的空间,对於外道是避之,
: : 强奸犯强奸一个人是事实,我说他强奸,难道我在骂他吗?
: : 我陈述的是一个事实罢了,又怎会有骂人之嫌
: 这些话,是在否定之前小组长的公告罗?
不同意 当然经过合法的程序正义,当然可以推翻
我相信小组长会认同我这句话的陈述意义
: 你坚持,若认为是事实,就可以指责对方为附佛外道是吗?
: 请让板主来说这句话吧!
: 若你不能代表板主说话,那我不奉陪了。
请问阁下 我啥时有说可以代表小组长说话了
: 反正到时候,板主又会说:「都他说的,与我无关,我没说过」推得干干净净。
: : 有法院判决书 可以当证据吗? 正觉得判决书出来,
: : 不过要找其他版友要就是了
: 要法院「判定某某团体非佛教」,有这判决书就可以。
: 有吗?有吗?拿出来啊!
大哥别闹了 这是宗教 不是法院
基督徒 天主教 犹太教 本来就不一样 法院是要判决什麽
天主教不是基督教吗? 犹太教不是天主教吗?
这不是废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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