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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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关於 buddhanature 板主判决不公之看法建议
时间Mon Feb 25 00:28:53 2013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1. 要求重审的部份,目前我没有打算要求板主要在多少时间内完成。
: 主要的原因是,既然在这几次的判决当中看见执法判准不一致的情况,
: 代表板主需要足够的时间去思考,在管理看板的时候究竟应该把尺度拿捏在哪里。
: 相较於在特定的时间压力底下,板主没有办法好好思量,而作出草率的决定,
: 并且造成同一条板规判例的混乱,我更希望板主可以藉这一次的机会,
: 重新审视这几条板规的执法尺度,可以把判罚的界线想得更清楚,
: 并藉这次的机会公开地向板友们说明。而未来也可以依这个更清楚的判准,
: 对同一条板规作出具有一致性的判罚。除非板主明显有时间处理其它违规事项,
: 却恶意拖延不愿意处理这次要求重审的案子,否则我仍然倾向给板主足够的时间。
: 如果你很想要知道板主在多少时间里面,可以将这个案件处理完成,
: 最直接的方式是去信板主询问案件处理的进度。
但是板规写"处理检举文时间为期1周"
现在重审等於是再次处理我的检举文,
板主对别人的检举文处理是按照板规的七天,对於我的检举文不至於没有期限吧?
另外,我目前该去信哪一位板主呢?是仍由 b板主重审,还是由 a板主处理?
: 2. 对於目前佛教板板规当中你认为不合理的地方,应该是针对板务向板主提出建议,
: 而不是向组务提出建议。依照现在提出的这些理由,并不足以说明板规有矛盾。
在这里提出了,尚且经过板主的强力反对,还期望板主愿意接受?
板主在板规上写,我们在板上提出他有权不回应了,说只有私信来才回覆,
我想就是怕公议吧?
你可以说我没有证据,但我直接说明白这板主100%不会同意,而且也反对过了。
这样我私信有什麽意义?
有哪个板是这样的,不让我们在板上讨论?
(在板上提出有权不回覆,私信提出就一定回覆,这就是变相的钳制及不鼓励在板上提)
: 对於建议一,目前我看到认为应该要废除的理由并不清楚,
: 主要提出的理由仅只是「佛板板主没有神通,怎麽知道是谁曲解谁的意思」,
: 对於这个问题,我不能代替佛教板的板主回答。你如果对判断标准有疑问,
: 应该是在看板上针对板务,建议板主针对执行上会有疑虑的板规,向板友进一步说明。
: 你的推论也只有说明,你不了解板主是如何执行这条板规,并不能说明这条板规不良。
: 如果板主说明其判断标准後,仍然有矛盾,使得板友无法遵守该板规,
: 或者板主不愿意公开向板友说明板规的判断标准,
: 届时再来组务讨论,一条无法遵守或者判断标准不清的板规是否应废。
好,我就等待板主说明他的判断标准,如何得知某些话不是那个人的本意。
若b 认为a 在不当臆测他的意思,板主该如何知道b 心里想的是什麽意思。
: 对於建议二,依照站规「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三编「申诉程序」,
: 第二章「违规行为之检举」,第十五条「检举提出对象」:
: 「看板违规行为之检举,於违规行为发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
: 因此在看板上针对看板违规行为提出检举,是站规赋予板友的权利,
: 於板规当中禁止板友在看板上发表检举文或相关推文,明显违反站规立法之精神。
: 请板主将此条板规移除。由於此站规允许使用者行使的权利,明显高於板规,
: 故依据此条板规所进行的罚则一律无效。
那麽之前我在推文检举别人时,被板主判水桶一个月,这是否能要求彻回?
: 对於建议三,目前我看到的推论也很薄弱。板规所写的是不能有栽赃或诬告,
: 不是不能有检举失败。检举不成立未必就一定是不实指控,目前可查的判例,
: 似乎也没有人因为检举失败而受到处罚。你提出的建议里面,只有想当然尔的推论,
: 却没有具体的证据说明板主对於该条板规的判断如你所想,
: 如果你想要进一步讨论,应该要提出完整的证据,说明的确有人只是提出检举,
: 但没有栽赃或诬告却受罚,如果有这样的情况,
: 再来进一步讨论板规的订定和板主的判断是否合宜。
实际上,检举不成立,那就是检举事项与事实不附,这岂不是不实指控了?
今天a指b人身攻击,结果板主判定b 没有人攻击。那麽是属事实还是非事实呢?
若属实,检举应当成立,若属不实检举自然不成立。
实际上这样的不实指控,很容易给人套上罪名。
我是来讨论逻辑,总不能每件事都等被判决了才来反省。
若未来真的发生了a被当作不实指控时,小组长再说"有没有其他事例来比对标准",
而实际上第一个被判决的根本没有前例可比,如此即使不合逻辑也无妨吗?
: 对於建议四,我还没有很具体的看法。但你提出建议的文章里面有很多错误,
: 先前的公告并没有「组务为求所有团体都能在板上得到公平对待」,
: 仅只是要求板规不能自相矛盾,不能一面禁止贬抑特定团体,但板规又同时违规。
: 组务并没有认为「所有团体都要在板上得到公平对待」,至少佛教板就是佛教板,
: 讨论的主题自然应该以佛教为主。讨论的对象「是佛教」或「不是佛教」,
: 而有不同的待遇,并不会不合理。其次,目前佛教板对於争议名单当中的讨论对象,
: 也没有全面禁止发表。板规也允许,只要讨论有与佛教教义作比较或讨论,
: 就不受到此项的规范,也就是仍然允许与佛教相关的讨论。
为何别的团体可以贴上网址,就该团体不准贴上网址?
为何别的团体可以贴上自己法师说法文,就该团体不准贴上呢?
板规若不能贬抑特定团体,为何发言限制上却是对差别待遇?
没有全面禁止发表,但却这个不准写,那个不准写,连法讯也不可以。
大家都没有违规,为什麽因为被列进名单就被限制了?
如果所写内容有违规或不附板旨,大可以就按照板规处罚就好了,
为何法讯、法语、新闻等都不准贴,偏偏别的团体却可以贴?
: 3. 目前我没有打算要求板主道歉,如果担心其它人不知道得到平反,
: 我已经把公告转到佛教板,大家都看得到。
那小组长可否告知这样的情况该怎麽解决。
小明在佛板被判水桶20天。
小明来组务板上诉。
一个月後,上诉成功,发出公告撤回水桶。
但是一个月後,水桶期早就过了,板主还是达到了他的水桶目的。
实际上,小明在这20天里还是一样失去发言权。
若板务都是这麽做的话,谁要来上诉,
上诉到最後,就算讨回公道好了,结果水桶还是照样水桶。
上诉不成功,也水桶,上诉成功,也一样水桶。
这样的上诉意义在哪?有没有上诉结果永远一样。
毕竟水桶还是水桶了,上诉时也没有解开,上诉结束後,水桶早已被禁言满20天了。
难道上诉只为了:「喔,我知道你是冤枉的了」,结果水桶仍然在桶?
这就像有人被判坐牢一年。但一年後发现他是冤枉的,於是撤消案底。
但那坐牢呢?还是坐了一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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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hismy 来自: 113.210.96.245 (02/25 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