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麦子)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申诉] 佛板板主差别待遇做法 (二项申诉)
时间Sun Apr 28 00:17:58 2013
针对申诉一:
对於佛教板公布检举者 ID 的作法,对照佛教板板规第十四条 C 项第 1 点:
C:1.检举时,站规虽规定可於看板检举,然为免板上到处充满检举文有碍佛板观瞻,
以及保护检举人隐私立场,仍鼓励板友来信检举。
板规第十四条以「保护检举人隐私立场」,鼓励板友采用来信检举的方式。
且板规第十四条,并未说明取消对检举人保护之条件。因此由板规第十四条推论,
来信检举即可获得板规所述对检举人隐私之保护。基於板友对板规的信任,
板主不宜擅自取消来信检举对於检举人隐私之保护,进而公布检举人之 ID 。
建议板主在现行板规之下,所有来信之检举人 ID 一律匿名保护,以符合板规之精神。
若认为在特定情况下,公布检举人之 ID 有利板风,请於板规明文规范,
作为板规第十四条之但书,以提醒使用者哪种行为可能导致失去对其检举隐私之保护。
在板规明文保护来信检举者之隐私,且未有撤除保护之但书的前提下,
板主不宜擅自取消来信检举对於检举人隐私之保护,以免伤害板规之公信力。
针对申诉二:
若有私信直接被公布在板面上的情况,已经属於看板违规行为。
根据「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二编、第一章、第六条:
一、看板违规行为: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但於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亦违反佛教板板规第五条 B 项:
B:禁止公布私人水球、信件、违反个资法规定、发表违背善良风俗、及违反法律条文
之文章。并请自负相关法律责任,一概与本板(含板主)无关。
因此若有此一情事,请迳向板主提出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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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
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约翰福音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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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1F:推 flamerecca:理解,以後会改进作法。感谢小组长。 04/28 00:19
2F:推 thismy:但是,这是板主自己公布的喔。 04/28 00:22
3F:→ thismy:原来佛板再次违反站规! 04/28 00:22
4F:推 thismy:佛板板主差别待遇,不需要向当事人做一个交代? 04/28 00:40
5F:→ thismy:就一句「喔 理解 以後改进」就好了? 04/28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