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unm (~shun~m)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公告] 关於劣文处理
时间Wed Nov 30 00:24:51 2005
"在本院尚未制订相关规则前"
你们会制定相关规则吗?
有制定出来了吗?
在哪呢?
※ 引述《GunHam (枪.火腿)》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PttLaw 看板]
: 作者: DonaldLam (赖唐诺) 站内: PttLaw
: 标题: [公告] 关於劣文处理
: 时间: Thu Jun 9 10:12:56 2005
: 和okcool站长讨论结果
: 版主个别设定劣文的看板管理行为不得申诉
: 如为大范围设定数使用者劣文之管理行为,则应向其小组长申诉。
: 在本院尚未制订相关规则前,仍应循此方式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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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一个
感受不到天气寒暖变化,没有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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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8.15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