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gtai (蓝より青し)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判决] 洗钱一案
时间Tue Dec 27 00:56:01 2005
※ 引述《mtdas (再见^^)》之铭言:
: ※ 引述《changtai (蓝より青し)》之铭言:
: : 刚好有一篇可以做例子 虽然不是新闻稿
: : allpost 11858
: : 价值1000 但看内文文字量应该不值那麽多
: : 应该是修改再修改的缘故? 这样是否也算是洗钱呢?
: 其实我觉得那篇文字量与文章金额差不多耶
: 如果用旧注音 那篇的价格就将近一千了
: 只要稍微修改一下色码就有了
那就来算一下吧....
把文章copy到word里面
前面引文的部份不算
整篇文章只有846个字 英数字2个 中文字844个
注音符号算在中文字里面
算他用普通注音打好了 一个字一个字打
最多最多只会有423元(别忘了最後结算要/2)
算他加色码 他也才几句话加个一个色码罢了 不可能加到5xx元吧.....
所以照常理判断 他应该有修改文章
但也完全符合之前法务提出的要点
所以 真要判他洗钱好像也不为过? 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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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