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n0110 (Allen)
看板PttLawSug
标题[建议] 有关主官使用者黑名单的设定
时间Sat Jan 26 15:13:57 2008
今天我确实碰到一个可能的问题
我相信这是一个法规漏洞
藉此讨论一下
以下:
我接受原则上每一个人都有设定使用者黑名单的权利
(这是生活娱乐馆台湾园游地小组长的意见)
但是今天如果你担任了版主、小组长、群组长或是其他主管职
我认为设定使用者黑名单的权限必须受到限制
设定黑名单会有一个很严重的影响:如果我没查错,会挡站内信!
因为你至少必须畅通与你辖下相关使用者的沟通管道
举各例子:
今天我是共乘版的版主
那麽基本上我就必须受限制不得设共乘版任一使用者为黑名单
这有什麽实益吗?有的!
假使今天我设他为水桶
并要求期满自行来信通知解除(这是目前几乎大部分版主水桶的处理方式)
那麽期满他如果无法寄信给我要求解除水桶
那麽她的权益就会受到损害
依照我的经验像这种遭到断绝的沟通管道所产生的争执
必须透过上一层救济管道来救济
如此反而虚耗诉讼资源
(这也是我在生活娱乐馆台湾园游地所碰到问题的处理方式
不过我相信这种处理方式是因为现今站规未有详尽规定下的因应作法~没有错)
目前使用者黑名单并没有做这个限制
限制主官的设定权必须受限
所以我认为这是一个法规漏洞
站规应该可以讨论看看是否新增此一规定
理由:
第一、担任主管职那麽你的私人空间应该受到限制
职务层级越高越是缩小
第二、基於诉讼经济以及合理分配诉讼资源避免无端的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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