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bert570 (エニシ 縁)
看板PttLawSug
标题[建议] Cross-post
时间Tue May 12 01:55:46 2009
个人对於这条站规的小小建议
因为有人有意见认为CP的规定太严
所以我想提出我个人的看法,希望可以符合两方(其他板板友及主要的CP检举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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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认定由各板板主为之
详细的实行办法可以由PTT站方开设一个新板
专门让板主转录被其认定为CP之文章
并请各板板主将转录文的标题改为「该CP文之发文者ID 及 其IP网路位置」
以方便PTT站方确认该发文者之行为是否为CP行为。
只要满足数位板主认定,以及PTT站方确认,即可开罚。
上行之「数位」可以由现行的5篇降为3篇,即3位板主,或另讨论後制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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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由於PTT的便利性即在於它资讯传播的快速。
在某些特定的群组,性质用途相近的板(如班板、校友板、活动相关板)
重覆发文,是很常有的事情。
只要板主认定该资讯是该板需要的,
那麽Cross-post的行为其实并没有需要受到任何的「处罚」和「警告」。
这些重复转录的文章由板主代为转录其实并不符合现况,因为现在的资讯量实在太爆炸
由各板主代为转录,会让板主每天光转录网宣就浪费了一大半的时间。
而且还要由原发文人经由管道(如PTT站内信)告知板主转文,反而更多浪费网路资源。
而由多位朋友代为转录更不切实际,明明由一个人就可以完成的工作,却要分给许多人
虽然说对每个人都是举手之劳,但要麻烦每个人都回到自己的电脑前,连上PTT,
然後转录一篇文章少於或等於四次,实际上拖累宣传速度,二来朋友有可能忘记,
可能需要提醒。
如此一来,只为了一件小小的,某些特定板需知的事情,就要投入如此的人力成本,
太过不切实际。
如果因为这条法规加上热心网友的检举,造成PTT资讯流通的停滞(这句话或许夸大),
或是需要许多的人力成本来进行一件小小的宣传,那将是件颇令人遗憾的事。
希望站方能够考虑现实的情况以及PTT利於流通资讯的性质,
考虑以上小小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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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