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bert570 (エニシ 縁)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闲聊] 关於CP的问题
时间Sun May 17 01:14:35 2009
比例原则仅适用在宪法的违宪讨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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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
提高技术上的难度,放宽违规的标准。
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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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将「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一项第(四)点的後半段,
「,致影响看板秩序者」删除,以符合执法现况。
否则对於因条目不明的申诉,「申诉文」本身也是造成系统及人力负担的原因之一!
2.为了合理的CP,比如说「人命关天之事、助教公告之事、校务公告之事、学生自治团体
公告之事」等等,设立专门处理之条款。(项目当然需要再经详细讨论之)
3.如觉上述2.会突显站方的独断,那麽可以改由我最早的之建议,由板主认定。
并用特殊删文的选项,进行删文。将被删之文放入特定的看板,
且标题自动修改为发文者ID及IP,以方便判定CP。
之後如果发现有三篇(数目可再议)相似者在该看板,且符合CP(同IP或同ID等等)的
违规判定时,就进行处罚。罚则建议可以是删除所有相同的文章。
4.可以将转文用「symbolic link」搭配「记录推文的小档案」来完成之。如此在删除原
广告文的时候,也可以使所有的转录文都被删除。以节省系统的负担。Linux权限什麽的
,核心站务应该比我还要清楚才对。
5.建议将PttPolice板的受理项目等等的条文,放入PttLaw的第一项。
6.常见CP问答中「1.Cross-Post 四篇之内,五篇以上即有可能被检举CP」
应改为「1.Cross-Post 四篇之内,五篇以上即构成违规CP」
原条目的「有可能」太过不明,会让有心人来测试站方的认定标准到哪。
而现今的标准即为严格的五篇就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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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26QZdy (PttLawSug)
最原始的建议,以及理由(此理由没有附在这篇文章中)
#1A2KEQDn (PttLawSug)
也许不尽合理,但也不妨看看的 air 板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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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3.251
※ 编辑: herbert570 来自: 140.112.243.251 (05/17 01:28)
※ 编辑: herbert570 来自: 140.112.243.251 (05/17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