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ttto (CP?来一个抓一个)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建议] 修改CP文检举规定
时间Sun Nov 29 19:36:37 2009
※ 引述《nakts0123 (一觉醒来被改造成废柴)》之铭言:
: : 若把检举权限缩给板主,对於最恶意的情况会无法处理
: : 例:1."挑无板主的板跨板洗文章数" - 没有板主所以无人可管,或许法务可插手
: 没板主的版检举权开放给大家 解决
规定是五篇
那有板主洗两篇没板主三篇
罚还是不罚?
板主CP罚不罚??
: : 2."挑板主很久没上线的板洗文章数" - 板主没检举所以表示ok,完蛋
: 同上 解决
: 而且这样tattto还是有事可以做 两边都高兴~
板主在自己板洗文章数洗钱罚不罚???
整个就是莫名其妙
你自己开一个NTT要怎麽洗怎麽CP你爽就好
PTT大多数人都不愿意见到广告横行
所以才会有今天的规定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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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9.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