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Rock (我相信自己做得到 NI
看板translator
标题Re: [请教] 翻译的时候
时间Thu Jul 14 03:31:57 2005
※ 引述《Rayson (Silence)》之铭言:
: 当你们翻译时
: 会选择 :
: 1.对原文的文法句型有一定程度的恪守
: 2.将原文完全消化後以自己的话译出
: 每次在做翻译时
: 都在这两个方式之间挣扎
: 太偏1.会觉得把句子翻得太死板又不通顺
: 太偏2.又会觉得加了太多自己的话而没有恪守"翻译"的角色
: 想请问板上各位板友
: 这两种方式该如何取舍
: 或是有什麽翻译方式可以两全其美呢?
基本上,我觉得1.与2.并不是选择题。
因为,「翻译」这个动作,本质上就是译者消化原文後以目标语言写出来,所以一定
是以译者的语言写出来。真正最大的问题在於译者在写出来的时候,究竟要遵守原文
的句法与用词到什麽程度。
比较关键的一点是,翻译後的目标语言是什麽,就要有什麽样子。如果翻译的目标语
言是中文,不管原文是英文、法文、德文或任何其他语言,翻出来的译文都必须是中
文的样子。所以,是否要遵守原文的文法句型,基本上,应以「遵守原文的文法句型
是否会违反目标语言使用惯例,导致严重降低读者理解可能性」为标准。假设遵守後
读者仍可以轻松地了解其意义,那麽当然可以遵守原文的文法句型,反之,则应为必
要之调整。我认为,基本上,大多数文章的翻译重点在於其表达之内容,除了选用之
词汇可在不影响实际意涵的情况下尽量接近外,文法句型其实不见得要遵守(尤其是
文法)。
至於你在问题中所列的两个译法,第一种翻译结果因为很不像中文,在我看来是不及
格。至於第二种翻译结果你似乎加了太多自己「个人」的意见。或者应该这麽说,第
二份译文「企图将作者本来以隐喻方式表现的东西明白地写出来」。这样的作法好不
好见仁见智。优点是看起来会比较通顺,文意也会比较完整,缺点是得担心你可能会
误解作者的弦外之音。
以下以你所举之例子做说明:
原文:
" The function hides from its user the complex tasks that it performs,
just as the accelerator pedal of a car hides from the driver the
complex mechanisms of making the car go faster. "
A直译-
你的译法1.:
「函式将它所执行的复杂任务隐藏於它的使用者之外,就如同一辆车的油门踏板把使
车子加速的复杂机制隐藏於驾驶人之外。」
我觉得这种译文不太好懂。因为中文里,不太有人会写「将OO隐藏於XX之外」,而且
「将OO隐藏於XX之外」感觉上,XX应该是个地点,是个不可以拿来隐藏OO的地方,例
如「将珠宝藏於城市之外」。而此处的XX指的是人,看起来非常奇怪。
我的译法1.:
「函式会将它所执行的复杂任务隐藏起来让使用者无从知悉,一如汽车的加油踏板将
使汽车车速加快的复杂机制隐藏起来,使驾驶人无从了解。」
hide from 是隐藏的意思,而隐藏的目的是不让人知道。所以我在翻的时候,把它翻
成「将XX隐藏起来,使OO无从知悉/了解。」我想这样会比较符合中文的用词习惯。
B意译-
你的译法2.:
「函式将它里面所执行的复杂任务,与使用者区隔开来,让使用者不必了解函式
内那些复杂的程式码,这道理就像车子的油门踏板一样,驾驶人也不必了解车
子里面那些复杂的加速系统,只需懂得踩油门就可使车子加速就行了。」
你的译法其实脱曳出原作者要表达的意思。因为原作者应该没有「使用者不必了解」
的意思,所以说「不必了解... 」「懂得... 就行了」似乎不太正确。
我的译法2.:
「使用者无法直接从函式得知它执行了哪些复杂任务,一如驾驶人无法直接由加油踏
板了解使汽车速度加快的复杂机制。」
根据我的了解,你所引的原文其本意应是在解释函式具有的「封装」(encapsulation)
性质。基本上,把东西封装起来的目的,是要「把东西藏起来(hide)」,目的是「不
让人知道」,所以应该不能从这里导出「使用者没必要了解」的意思。亦即,函式这
种「隐藏」内部运作机制的性质,是让使用者「无从直接了解」,而非「不必了解」
。所以,我想,其实作者的意思应该是:「使用者无法直接从函式得知... (因为函
式的封装性质使使用者看不到),一如驾驶人无法直接由加油踏板了解... 。」
以上供您参考。
附带一提:
我觉得其实原文中拿加油踏板跟函式类比其实不太恰当。
因为,若要反应出函式的封装性质,正式的类比应该是这样的:
程式 函式(函式参数)-> 函式运算结果
使用者知道「丢入什麽参数值会得到什麽结果。」
汽车 汽车加速功能(加油踏板状态)-> 汽车加速(加速度n km/s^2)
驾驶人知道「加油踏板踩到什麽程度车子会以多快速度加速。」
理由是,程式中的函式其存在价值,就是表现它的 function (功能)。所以,每一
个函式代表的都是一种功能(这也是程式设计师在为函式命名时通常会其功能为名的
原因)。而函式在运作的时候,通常需要由外部传入参数值以算出最後结果。所以,
加油踏板在此代表的其实应该是一个参数,而其值(踏及踏的程度/未踏)则决定汽
车是否加速以及其加速度值。这样的类比会比较传神。毕竟,就汽车而言,把加速系
统藏起来的不是加油踏板,而是车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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