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Rock (我相信自己做得到 NI
标题[转录]那个板规草案我有意见! XD
时间Mon Feb 19 01:52:56 2007
※ [本文转录自 TheRock 信箱]
作者: finavir (手机文化研究中)
标题: 那个板规草案我有意见! XD
时间: Sun Feb 18 23:24:26 2007
↓因为我非常龟毛和detail-oriented,所以。↓
然後,反正我现在还在早春还很冷的哈德逊湾,而我这封信又是针对
板规草案,所以依照板规草案第十条所列『本板板友得就本管理规则
之内容向板主提出建议,其建议有三人以上附议者,板主应考虑将该
建议纳入板规,如未纳入,板主应说明理由。』,请麻烦把我这篇转
到板面上以供大家讨论。谢谢。
第四项『於本板推文或发表文章时,不得为人身攻击,经板主警告仍
不改善者,水桶一周。累犯者,水桶二周。』
要不要考虑融入西哲板的处理方式?﹝那里十几个小时之前烟硝味浓重﹞
在苗头初始的阶段先出临时公告
暂时禁止相关回文。这样至少能够让板
主在全盘了解情况和作出相关决策之前有一些缓冲时间。
再,警告次数?
第一、二、四、五、六条里的『经板主警告仍不改善者』严格上来讲
挺模糊的。﹝中文叫做『笼统』?﹞
既然是civil law的系统,又可看作是social contract,再加上你又
曾自称是酷吏,如此这般、一刚开始就周密点会比较好吧。
另,板主警告可否正式点?用公告发?
还有,最好列一下『人身攻击』的范例以及limit。我不想看到──也
相信没有板友想要看到──arbitrary persecution或是『板主自由心
证』那种情况。毕竟言论自由这种东西有其存在必要性,更遑论『人身
攻击』的定义和界定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可以很明确。
更甚,请问你和蛋头是否会针对那种『中国式的拐弯抹角人身
攻击』﹝范例一:luciferii﹞制定相关规定?
其他建议:
一、能不能加个『禁止稻草人』的规定?
『稻草人』的杀伤力和破坏力有多大,我想最近一次的笔战是很好
的例子。
当稻草人出现的时候,请问你和蛋头准备怎麽处理?
二、在出现『蓄意挑衅』的情况下,请问你和蛋头有什麽处理方案?
因为蓄意挑衅不见得是人身攻击。
三、上诉的权利?
被浸水桶的话就不能在板上针对板主的判决发表意见,那请问是否
仍有私下向板主上诉/申诉的权利?
毕竟板主不是万能﹝没有人是万能,就算是法官也一样﹞,判决有
缺失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在所难免。
或者是说,在final verdict下来之前,有一段probation period?
四、请问这次关於板规投票的时间有多久?
连犯人都有投票权,总不能无故或不小心忘了被水桶的人的投票权
益吧。;p
──
差不多就这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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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tics is the skilled use of blunt objects,"
-Lester B. Pea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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