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bellian (nobody)
看板translator
标题Re: [转录]那个板规草案我有意见! XD
时间Mon Feb 19 04:11:59 2007
前文述删
在此不是要对版规草案提出意见
只是针对一个英文用词做讨论
在法律用语当中
由陪审团做成的判决才叫verdict
在没有陪审团的案子中
由法官本身所做的判决是用judgement这个字
两个用语是有一点点差别的 说明一下
: 被浸水桶的话就不能在板上针对板主的判决发表意见,那请问是否
: 仍有私下向板主上诉/申诉的权利?
: 毕竟板主不是万能﹝没有人是万能,就算是法官也一样﹞,判决有
: 缺失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在所难免。
: 或者是说,在final verdict下来之前,有一段probation period?
^^^^^^^
: 四、请问这次关於板规投票的时间有多久?
: 连犯人都有投票权,总不能无故或不小心忘了被水桶的人的投票权
: 益吧。;p
: ──
: 差不多就这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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