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Rock (就是这样)
看板translator
标题Re: [问题] 关於翻译的行情
时间Mon Oct 8 23:37:41 2007
※ 引述《keishin (印度紫坛的叹息)》之铭言:
: 原文恕删...
: 那不好意思请问一下...
: 如果稿费已被预扣...
: 但我全年度的稿费(未到18万)+所得并没有到要缴税的程度...
: 也就是被预扣的不算...加加减减後仍不需缴税..
: 要如何把被预扣的给要回来?
: 谢谢大大的回应...^^
如果当初出版社有分别付钱给你们两个人,在明年报税前,你会收到出版社寄来的扣缴
凭单。如果你是用网路报税,而且是使用自然人凭证之类的工具来下载申报资料,当初
的扣缴资料会直接出现,如果是自行申报,你就照扣缴凭单上的资料填。此时,扣缴的
部份会变成应纳税额的减项,减出来的数字如果是负数就表示有税可退(如果数字为零
就表示无税可退)。如果有税可退,之後国税局会把退回的税款退到你申报时填写的退
税帐号。
不过,重点来了,如果当初出版社付款不是分两个人付而是全部付给另一个人,而你们
是事後才自行拆帐,则该笔款项的扣缴资料会归属於出版社当初给钱的那个人,也只有
那个人会拿到扣缴凭单。结果就是,只有那个人可以申报。当初扣缴的金额会先扣抵那
个人的所得税额,如果抵完了还有剩,那退税会退到那个人的帐号去。这时候你就得跟
那个人要钱。至於要的金额嘛,则是当初扣缴的金额乘上拆帐时你分到的比例。
那万一那个人不退给你怎麽办?请好自为之!因为国家跟出版社在这个时候都没欠你们
钱。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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