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2ndRock (我现在是乡民)
看板translator
标题[心得] 来组个团体为译者争取权益吧... :P
时间Wed May 13 04:21:21 2009
之前跟本板板友进行「激烈」讨论的时候,我在文中提到我很愿意参
与能促进译者权益的团体。当然,与我讨论的板友目前尚未开始筹设相关
组织,不过他回文中有句话倒是点醒了我,问题「只是要做不做而已」。
所以,我决定了,我不要再被动地等了。若要等别人动手才开始做,
都不知道要等到民国几年了,其间不知道又有多少译者会被剥削。
我要在这里号召有意为促进译者权益而努力的朋友,一同筹组促进译
者权益的人民团体。
以下是我想筹组的人民团体:
组织名称:台湾翻译从业人员权益促进会(待讨论後定案)
组织性质:职业团体
组织宗旨:为国内翻译相关从业人员争取权益,提升翻译相关从业人
员之专业地位,提升国内翻译服务品质,并促进台湾翻译
市场之良性发展。(待讨论後定案)
组织区域:全国
组织任务:一、推动翻译服务费率合理化。
二、提升国内翻译服务品质。
三、提升翻译相关从业人员之专业地位。
四、提高民众对翻译品质之重视。
五、促进国内外翻译从业人员间之经验、资讯与资源交流。
六、促进与国内外翻译相关学术、职业团体之合作与交流。
七、促进国内翻译市场之良性发展。
(待讨论後定案)
筹设流程:依据人民团体法的规定,人民团体之组织,应由发起人检
具申请书、章程草案及发起人名册,向主管机关(内政部)
申请许可。
发 起 人:发起人须满二十岁,并应有三十人以上,且无下列情形:
一、因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尚未执行或执
行未毕者。但受缓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二、受保安处分或感训处分之裁判确定,尚未执行或执行
未毕者。
三、受破产之宣告,尚未复权者。
四、受禁治产之宣告,尚未撤销者。
欢迎有兴趣与我一起共同筹组这个团体的板友推文回应。我这几天会
把申请书及章程草案拟好。等人数到达要求(三十人),我们就选个时间
开会决定後续事宜。
相关网址:内政部人民团体全球资讯网
http://cois.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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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0.205.45
1F:推 Duarte:我比较偏爱叫作 "工会" XD 05/13 05:47
2F:推 WAV:不要叫做"促进会"或"推广协会"之类的喔 申请资源会少很多 05/13 07:25
3F:推 BBMak:好有趣的ID 05/13 09:07
4F:→ The2ndRock:喔?这方面我不懂,那适合叫什麽名字呢?工会也ok~ 05/13 10:36
5F:→ The2ndRock:除了组织区域外,这些项目都可以再讨论。不过要注意的 05/13 10:41
6F:→ The2ndRock:是,若使用工会,主管机关为劳委会,另受工会法限制, 05/13 10:42
7F:→ The2ndRock:此外,部分雇主对「工会」很敏感。也许用「协会」?:p 05/13 10:44
8F:→ The2ndRock:以 ID 可用空间来看,可以用到 The999thRock :P 05/13 10:46
9F:推 kanbruce:赞声一下,有兴趣参与 05/13 11:40
10F:→ ikurayuy:前阵子从老师那边知道另外有一个「台北市翻译业职业工会 05/13 11:52
11F:→ ikurayuy:但个人感觉有点「公司」化,所以一直迟迟没有加入就是~ 05/13 11:54
13F:→ The2ndRock:谢谢提供参考资料 :) 工会能做的事受到工会法的限制, 05/13 12:01
14F:→ The2ndRock:所以比较欠缺弹性,这大概是「公司化」感觉的来源吧。 05/13 12:04
15F:→ The2ndRock:对了,请有兴趣的板友多多推文罗~害羞的可回信箱。XD 05/13 12:06
16F:推 gasgoose:楼上那个翻译工会 算是给译者一个累积劳保年资+健保的管 05/13 13:20
17F:→ gasgoose:道 有些译者不是被公司正式雇用 那加入工会便可享有健保 05/13 13:21
18F:推 marrins:push 05/13 14:36
19F:推 WAV:其实公会的性质比较偏半官方 可以自己设立证照制度 05/13 19:22
20F:→ WAV:另外考虑到案源和利益分配的话 可以设一个介绍案件的制度 05/13 19:23
21F:→ WAV:媒介者可领取个几%的奖金之类 可以再想一下 05/13 19:24
22F:推 guanguei:推 05/13 20:53
24F:→ Seydlitz:那我这个是不是翻译公司的同业工会? 05/13 21:47
25F:→ xup6m4fu6:推推推推推 05/13 22:00
26F:→ The2ndRock:工会跟同业公会要稍微区分一下。前者对象是劳工,後者 05/13 23:24
27F:→ The2ndRock:是属於商业组织组成的团体,会员是商业团体。另外,在 05/13 23:25
28F:→ The2ndRock:法令规范部份,工会依工会法,同业公会依其性质分别受 05/13 23:26
29F:→ The2ndRock:工业团体法及商业团体法的限制,所以有其缺点。 :) 05/13 23:27
30F:推 cycchang:有兴趣,不过要开会时间能配合,才能出席 05/14 00:55
31F:推 Seydlitz:板主想组的促进会会不会与台北市翻译业职业工会重叠? 05/14 01:13
32F:→ The2ndRock:若以我打算做的事来看,应该不会。 XD 05/14 02:29
33F:推 lifegetter:提醒 Seydlitz,你认错人了,这不是板主。 XD 05/14 08:15
34F:推 willy:XDD 这是板主心中的乡民魂 05/14 11:14
※ The2ndRock:转录至看板 interpreter 05/18 11:32
35F:推 MilchFlasche:职业「公」会吧?工会是大企业里的劳工团体吧? 05/20 06:51
36F:→ The2ndRock:大公司里的工会服务对象仅限该公司员工,职业工会服务 05/21 08:39
37F:→ The2ndRock:对象则涵盖组织区域内所有该职业员工。至於职业「公」 05/21 08:40
38F:→ The2ndRock:会(如医律会建),多依法律规定成立,不加入无法执业。 05/21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