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zting (不接受聊天水球)
看板translator
标题Re: [问题] 有人找过「一祥翻译社」吗?
时间Tue Aug 31 23:24:59 2010
嗯...跟大家更新一下目前的状况。
(第一篇文章最後面我有新增一些内容)
我朋友(原事主)将文章锁文後,我跟几位朋友在自己的部落格用不同的
角度描述这件事情
(例如:行销、服务、专业度...等,我个人比较懒,
经原事主同意後,直接转贴她的文章),该翻译社的
客服在网路上搜寻到
这些文章,於是在我们的文章底下留下这样的留言:
对於邱先生言行说词有些不恰当,深感抱歉,我在此代为道歉,本公司亦
严惩邱先生改进,请见谅
.
.中间省略
.
希望请你们於7天内把它移除,本公司的作法是息事宁人,希望把此事简单
化----期限内把它移除,否则本公司只好将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了。
既然对方已经提到「法律」这两个字,我们也有去请教律师,然後对文章
做了一些处理後(关於着作权这一块),并告知翻译社希望这样的处理他
们会满意。
因为我们不将文章删除或锁文,所以该翻译社真的去警局报案,案类为
『
妨碍名誉(信用)』,并在我的文章下留言:
前面省略
没想到各位竟依然我行我素不断转贴,已经造成本公司名誉更严重受损,情
势所逼,本公司在不得已情况下已向警察局申请提告--原始者及转贴者一并
提告了,也许还有求偿的部分。尽速将主标题及内容一并移除者不予追究,
各位好自为之。
最後再提到去年『KIKI屋事件』的新闻让我们参考。
我们秉持着「以和为贵」的态度,向翻译社表明我们的善意,希望他们能
写一封道歉信给我们。
在经历一些「曲折离奇」的过程後,最终翻译社也觉得他们有错在先(对
於网路上负面评语,急着处理而留下不适当的留言),故发了一封道歉信
给原事主:
.
.前面省略
.
本社对於客户接待上,未能注意客户感受,有错在先造成,
本社也已经向Y小姐本人表达歉意,
面对网路上的流传,本社是基於心急,才出现不妥的处理态度,
在此对於本社在网友部落格留下一些情绪性与不适当的留言,对各位网友致歉,
往後本社在商业应对上,会更注意客户感受这部份,
希望各位网友可以再给本社一次机会,再一次感谢各位网友的批评指教。
虽然,翻译社已经致信道歉,不过原事主在8/24还是接到竹北派出所的电
话,需要到案说明。
笔录做完後,原事主跟我们分享了她去竹北派出所的过程。她说帮她处理
案件的警察杯杯问话很有条理,打字也很快,跟我们一般人想像中的完全
不一样,所以那天笔录作的很快。
虽然此案件是在网路上发生,但因为不是
「网路犯罪」,所以不会转到侦
九队。
当初翻译社在报案时,有提供我们几个部落客的文章给警方;而朋友去做
笔录时,也有提供她与翻译社的信件往来给警察。
警察知道该翻译社已经道歉了,但还是有疑问:
不是和解了吗?不是还有
公开道歉信,为何要报案?
我个人也很好奇,为何翻译社不撤销告诉!?
我朋友说他们希望在Yahoo/Google打上关键字後,不要出现这些对他有负
面评价的文章。
不过我们既非Yahoo/Google的工程师,也不像中国有如此强大的影响力,
何德何能去请Yahoo/Google过滤这些文章!?
所以目前此案会交由侦查庭审查,会不会侦结作不起诉处理,还需要一段
时间才知道。
文章有点长,谢谢大家耐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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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231.71
1F:→ cloud7515:结果是要告什麽 名誉妨害吗 可以反告诬告赚一笔吗 08/31 23:31
就是「妨碍名誉」这一条。
警察有问我朋友要不要告他恐吓,不过她决定保留提告的动作,视後续翻译
社的态度而定。
※ 编辑: bluezting 来自: 123.204.231.71 (08/31 23:38)
2F:推 SophiaChen:道歉也道得太没诚意了。自己不对名誉当然会受损,还要 09/02 12:39
3F:→ SophiaChen:告别人什麽? 实在很好笑也 XD 09/02 12:39
4F:→ SophiaChen:这算是威胁吗? 格调有够低的! 09/02 12:40
5F:→ SophiaChen:真正有担当的企业才不会像这种翻译公司这样蛮干哩! 09/02 12:41
6F:→ tengharold:告他恐吓有点难成立吧~ 09/02 14:43
7F:→ pia928: 收到一祥翻译社的经典回信+1,对此翻译社的态度不敢恭维。 03/29 16:00
8F:→ pia928: 过了五年,回信态度也没改变。 03/29 16:07